大连离婚专业律师,离婚法律专家,王希胜律师团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840969156 0411-83615018

 找回密码
 1
搜索
王希胜律师 13840969156办公地址高德地图导航
查看: 3332|回复: 3

关于离婚后财产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1 13: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2005年1月和丈夫离婚,房产孩子都归我所有,我是在2004年末的时候买下了现在
居住的房产,离婚后发现丈夫有些债务问题,询问下知道2002年有一法院判决的要求赔
偿一定金额,但是一直拖着这件事情,一直到离婚之后有律师来上门询问才知道有这个
债务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强制执行是否会判定房子是婚前夫妻共同财产而用我
现在居住的房产作为抵押还债?如果这样应该如何挽救?可否在离婚协议上补加内容?


在线等,非常感谢

[ 本帖最后由 zuka 于 2007-8-1 01:44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 08: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1、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强制执行您现在居住的房屋;
2、具体可咨询律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 09: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一处居住用房,没有抵押的,法院不会拍卖。具体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9 15: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1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大连离婚律师-王希胜律师 ( 辽ICP备15005998号 )

GMT+8, 2024-12-27 08:52 , Processed in 0.141131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