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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投保自己的保险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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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8 15: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己给自己投了一份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现在要离婚!
保险是婚后买的!
保险处于保期,买5年,已经过2年了!

我在网上查到, 《婚姻法》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财产。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像这种投保在保期,人身未受伤害,交给保险公司的10万元是否要在离婚中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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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8 17: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1、婚姻存续期间交纳的保费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你自己受到伤害获得的保险赔偿是你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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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0 17: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出5万给你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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