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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应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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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9 12: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我和丈夫打算从娘家父母手中购买住房,在结清购房款后不进行产权过户,依然由我父母保留产权所有权,离婚时丈夫能否分割此房产?
2、上述行为算不算隐蔽、转移财产,是否违反婚姻法的规定?
3、如果在还清购房款后,在丈夫不知的情况下,可否私自与父母办理此房赠与我个人的相关手续?
4、在从父母手中购买房屋时,因不能一次付清购房款,以按月还款方式偿还父母债务,在离婚时如债务未还清,能否做为夫妻共同债务,房产如何进行分割?
5、通过何种手续制约我和我丈夫的按期还款行为?
6、在向父母购买住房时我和我丈夫应履行哪些手续,来证明是从父母处购买的房子,是债权关系不是父母馈赠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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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9 17: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1、一般来讲房子只有过户才能算交易完成,但如果只是没有过户,又没有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情况下,应该可以算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2、算不上,离婚的时候可能会麻烦很多的。
3、你的这些情况比较复杂,估计经过和目的也恐怕不会那么简单,建议找律师面谈,让律师根据你们的现实情况和你的目的,拿出一个可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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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0 07: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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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10 09: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打算从父母手中购买房屋(还未购买),总房款市值12万,父母只收9万,其它3万算对我个人的赠送,目前我和我丈夫只能首付3万,欠父母6万,打算以月还款方式慢慢还这6万元.因为我丈夫三天两头和我闹离婚,且怀疑其目前未办离婚手续的目的,就是打算我们买房后(在未还清父母6万元之前)通过某种方式多分割一些房产,只投入1.5万,然后分得6万元的房产,我的最终目的是如何限制他少得或不得房产,因为就目前来讲,房产的八分之七是我和我父母的钱,他只占八分之一,父母提议即使房款付清也不过户产权到我们名下,父母仍然保留产权的方式,致使我们离婚后我丈夫分不走房产。
1、我担心如果按照我父母的提议做会造成我丈夫告我转移财产,蓄意隐藏财产,结果反落得离婚时少分或分不到房产,不知能否会这样?
2、我希望能够给我提供一些帮助,应该怎样做?
3、不知可否通过股份制来约定对此房产的购买和分割?比如先按目前对此房产的资金投入比例将此房产划分股份,然后随着月付款将股份一点一点转移为我和我丈夫共有财产,也就是所谓的我丈夫投入多少得多少(包括房产增值部分)?
4、我父母少要的那3万元能否通过某种方式转为是父母对我个人的赠送?以至于离婚时我丈夫分不去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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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0 12: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情况我已经在你其他的帖子上回答过了,请查看.
股份的问题无法操作.
还是请律师介入吧.律师会给你提供相关的服务.
最好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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