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离婚专业律师,离婚法律专家,王希胜律师团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840969156 0411-83615018

 找回密码
 1
搜索
王希胜律师 13840969156办公地址高德地图导航
查看: 3194|回复: 3

关于 遗产-房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31 12: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爷爷在西安路有一处房产(使用权),但是我奶奶和爷爷并没有在西安路居住,该处房产一直由我的叔叔居住,近7年,没有交房租,但是在今期给补交齐了, 我爷爷于去年五一去世,我叔叔擅自将西安路的房子该为我奶奶的名字,依次为措施来决绝家里其他亲属要求分房产的要求,我想请问律师,我奶奶一直没有在西安路居住过,他擅自将房屋财产该成我奶奶的名字是否合法,如果我们想寻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请问我们到底该怎么做,谢谢您的关注


[ 本帖最后由 小apple 于 2006-7-31 12:54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31 14: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权的房屋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产权利,但所有权属于产权单位,不属于你爷爷的遗产,不能继承、分割!使用权人变更未你奶奶符合大连的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7-31 15: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不是说
如果老人留下使用权的房子,
改成其配偶的名字后,
其配偶有权利支配该房子的使用权
那样的话,就等于说
其他家属,对这个房产是一点份都没有
爷爷死亡后,使用权只能由我奶奶得到
别人没有办法得到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31 17: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1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大连离婚律师-王希胜律师 ( 辽ICP备15005998号 )

GMT+8, 2024-12-27 09:10 , Processed in 0.13457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