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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俄罗斯使馆办理公证认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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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15: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办公证认证须知

    中国驻俄罗斯使馆只受理旅俄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但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事实和行为应向国内有关市、县的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护照亲自到使馆领事部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并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如有不实,要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办理公证须出示和提交的材料:
一、婚姻类:
(1)  未婚公证:请提供护照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合法居留证明,个人未婚声明书,2名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国前在国内已达婚龄者,须提供经过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的未婚公证书,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居民可到本省外办办理认证手续。
(2)  未再婚公证:请提供护照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离婚证明文件或原配偶的死亡证明,个人未再婚声明书,在国内居住期间的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公证书并须办妥外交部领事司认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居民可到本省外办办理认证手续。
二、译文公证
        请提供护照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须翻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注:国内颁发的证件在俄使用,请在国内办妥公证并经过外交部领事司及俄罗斯驻华使馆认证。)
三、授权委托公证
        请提供护照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委托书及有权委托相关事项的证明文件,如离婚授权、产权证明、继承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请注意,委托人必须在领事官员面前亲笔签字。
六、认证
        请提供申请人护照及复印件,经俄方外交部领事局认证的公证原件、复印件。

[ 本帖最后由 王希胜律师 于 2007-2-27 03:3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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