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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子女垫付的房款是否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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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10: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有个工友。她的父母给她的哥嫂垫付了大部分买房的房款。她的哥嫂现在想离婚,她的父母想要回那笔房款(当时没有写借据),但她嫂子不承认那笔房款是她哥父母借的,请问大律师那笔房款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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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10: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就是赠与,不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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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11: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1、借款需要有证据;
2、赠与区分婚前赠与与婚后赠与,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情形,可以主张该财产为个人财产。

具体需要结合资金流向及其他意思表示等实际情况确定。本案操作妥当,可以主张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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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11: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赠与也好,借款也罢,如果诉讼策略得当,可以索回这笔钱。
建议你的这位朋友找个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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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15: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无借据则为赠与法律关系,此时应首先确定赠与的时间问题,即是婚前还是婚后,以确定是对个人的赠与还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是对个人的赠与,则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是对双方的赠与,则是夫妻共同财产.从而确定如何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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