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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权的问题 恳请斑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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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6 12: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谢谢斑竹能够看我的帖子  恳请斑竹能够帮忙解决我的难题

我讲讲我的故事
我的父母很早离异 我母亲一直一个人生活 后来我母亲于十年前再婚 婚后
母亲和继父共同买了一幢楼房 两年前 继父去世后 我把母亲接到了我们家一起生活
那幢楼房一直没有卖 空在那里 一个月前 我母亲病重 一直是我忙前忙后
母亲住了半个月院后去世 母亲生前 立下遗嘱 把自己的财产和房子 留给了我
可是我的继父和他的前妻共有四个子女 前几天继父的子女给我打电话 和我商量我母亲和我继父所购买
的楼房的事宜  想向我要求得到他们该得到的那份 我不知道那幢楼房 在法律规定下
他们能否得到房子的继承权 继承多少? 我能继承多少 ?
希望斑竹能够回答我的问题
感谢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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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6 13: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1、该房屋是你继父与你母亲的婚后共同财产;
2、你继父死后,如无遗嘱,则:房屋价值/2=你继父的遗产
                                                     该遗产/5=每个人的继承份额
                                                     你继父的继承人为5人:你母亲+4个子女=5
3、你的继承份额=你母亲的财产=其他财产+房屋的一半(共同财产的你母亲部分)
                                                       +房屋的另一半的五分之一(你母亲的继承份额)
建议面谈,这里还有其他许多问题需要处理,不是一俩句话能说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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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6 13: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房子是你母亲和你继父的共同财产,你母亲一半,你继父一半。你母亲的一半和继承你继父的部分已经遗嘱给你。你继父先去世,他的一半由你母亲、他的子女继承,如果你与继父形成了继父子关系,你也有继承权!原则上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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