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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有一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应在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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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23: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公民有一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应在哪起诉
  
中国公民配偶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国外的一方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被诉离婚的国内配偶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人民法院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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