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离婚专业律师,离婚法律专家,王希胜律师团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840969156 0411-83615018

 找回密码
 1
搜索
王希胜律师 13840969156办公地址高德地图导航
查看: 3471|回复: 2

起诉离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7-21 16: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朋友(女),最近想起诉离婚,共同房屋男方不要,但说也不要房屋折价款,离婚后还要继续居住目前的住所,请问,这样可以吗,女方想一次性支付房屋折价款给南方,但男方一直纠缠不离开,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2 08: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屋若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归一方所有,该方给另一方补偿,另一方要求继续居住没有依据。
具体问题找律师面谈

[ 本帖最后由 王希胜律师 于 2008-7-23 12:11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7-23 10: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1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大连离婚律师-王希胜律师 ( 辽ICP备15005998号 )

GMT+8, 2024-12-27 09:53 , Processed in 0.137617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