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自己的故事.
9年前我和丈夫拿了结婚证,但没有办婚宴.
他出国打工,我也从工厂出来,到大学读书.现在工作一年多了.
今年,他回国.提出离婚.我没同意,一直拖到现在.
他在国外有外遇了,但现在也不来往了.我有追求者,但他没有什么证据能显示我出轨.
他3年前在家乡的县城买了房子,一直是他父母和哥哥嫂子,还有小侄女住着.但房产证用的是他父亲的名字.
他从国外寄钱回家的收据在我手里,还有往来的信件,都能说明房子是他出钱买的.还有他的好多工资单也被我收着.请问,离婚的话,能否做为凭证,分得一半??(房产和收入)
从他出国开始到我工作前,我上学和生活的所有开销全是他出的,现在我的工作是在私人公司做翻译(大学毕业,接外贸订单),他回来后在一家公司做工人,但工资比我高(4600,我只有3000)-----------请问,这对我成为弱势一方有利吗?
分居8年多,只相聚3次.此中,后几年一直有争吵.这能成为他所说的感情恶化的借口吗?
最终,我关心的问题就是:1,能否拿到房产的一半.
2,他在国外的收入,我能否拿到一半?应该是存国内银行了.
主要是第一点.
恳请版主等高人指点!
再补充一点,我是主动提出离婚,还是等他提出来呢?他应该会拖,他担心家人没地方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