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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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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4 14: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朱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铁路职工,月收入为900元左右.由于我是接父亲的班,所以我和爱人一直都在照顾老人,但并不住在一起。我家兄弟姐妹9人(一人已去世),我排行老三。现在老人年事已高(快到80了),全家开始研究老人的赡养问题, 按说赡养老人是儿女的责任和义务,可是我左腿血栓,由于条件不行,我做不起手术,所以正面临截肢的问题。我女儿尚未成家,还没有固定的收入。您说,我哪有照顾老人的能力呀!但其他兄弟姐妹为了逃避赡养责任,都强迫我赡养老人,因为我接父亲的班了,如果我不同意就要告我。朱律师!接老人的班就得赡养老人,这可以成为法律依据吗?(当初接班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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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4 15: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不接班和赡养老人没法律关系。
成年子女均有赡养无劳动能力老人的法定义务。如果拒绝赡养,协商不成,可以以老人的名义起诉拒绝或不完全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由法院确定判令子女履行给付赡养费等法定义务。
若家庭确实困难,可和老人协商,不要求老人主张你的份额或其他子女不要求你承担或少要求你承担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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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4 22: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谢谢您的解答,祝您快乐永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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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4 19: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均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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